12月28日至29日,中国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会议在杭州举行。本次年会将主要围绕中国风景名胜如何“护牌”的议题展开。近年来,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中出现了三大问题:一是有的风景名胜区实行个人承包经营,导致保护不够,开发出现偏差;二是不少景区票价上涨,加重了游客的负担;三是有些风景名胜区盲目崇洋,邀请“洋人”来设计规划,结果搞得不中不西。对此,有专家表示,中国的风景名胜是中国的文化遗产,不该抹上太浓重的商业化色彩,应该让更多的民众亲近这些中华民族的瑰宝,让中国的风景名胜体现中国的味道。一场风景名胜区的“护牌”行动已经拉开……

 中国风景名胜园林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甘伟林
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教授 谢凝高
 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 张国强
 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 贾建中
 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 胡理琛
 中国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卫
 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 施奠东
 国家风景名胜区泰山管委会副研究馆员 米运昌
到过九寨沟、到过黄山、武夷山等国家风景名胜区的人肯定会迷恋于那里的美、那里的纯、那里的真。因为,人类渴望亲近大自然的心情亘古不变。然而,随着经济的发展,中国不少风景名胜区遭到了人为的破坏,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。今天,20多位国内著名专家齐聚杭州,共同呼吁:要还风景区本来面目,民众应该保护风景名胜这块招牌!一场中国风景名胜区的“护牌”行动由此拉开。
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胡理琛首先呼吁:“对于风景名胜区,以前我们都是在“树牌”,但是从现在开始,我们要“护牌”,这也许也是园林史上的一块里程碑,一个转折点。”
呼吁一:风景名胜区不是旅游资源是文化遗产
“国家风景名胜区绝不能片面地定位为旅游资源,成为旅游产业的支柱,成为一棵‘摇钱树’,它是中国文化的瑰宝,是世界珍贵的文化遗产。”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的教授谢凝高说。他认为,旅游产业是第三产业,是以服务游客为主的,自然把经济利益放首位。一旦把风景资源简单地等同于旅游资源,就会不可避免地使公益性变成私有性,使风景区成人工化、商业化、城市化。
中国风景名胜园林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甘伟林也表示,风景资源的珍贵不亚于水资源、矿产资源等,而且它是不可再生的资源。它的价值不仅仅是物质的价值,更主要的是体现精神价值。“现代国家文明不单单只是高架桥、高楼大厦,更是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,这才是现代文明,不然意识仍是落后的,国家也是落后的。”甘伟林颇有些激情而愤慨地说,在场的专家给了他热烈的掌声。
呼吁二:政府不该以“以景养景”来“毁景牟利”
针对目前国内有些风景区的门票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,谢凝高教授认为,作为管理和保护经费,收门票是合理的,也不破坏景观,但如果地方政府无休止地提高门票价格,挪做它用,那就不是“以景养景”了。至于在区内搞经营性开发,甚至上市,那更不是“以景养景”,而是“毁景牟利”,财源外流,穷了当地。
国家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张国强还认为,风景区高票价还阻碍了风景区与大众的亲和特征。
甘伟林教授认为,政府管理部门职能的错位也是破坏风景区的主要原因之一。风景区属于一种国家资源,如果由非资源部门去管理,典型的是由旅游部门去管理,那明显是管理部门职能的一种错位。所以,他建议,国家应该成立一个专家管理委员会,让专家去设计、规划、管理风景区,这样才能使风景资源这一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得到很好的保护。
呼吁三:应用法律来保护风景资源
这一呼声几乎是在场专家的一致意见。据专家们的考察,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家公园都有法,而我国还在使用18年前制订的一个风景名胜区《暂行管理条例》,而且“暂行”两字都没有去掉,根本无法适应当前的需要。
谢凝高教授说,这显然对保护、利用风景名胜很不利,应该尽快立法。风景名胜、世界遗产一定要依靠法律进行保护和管理。保护区的立法滞后,有人就用开发区的法来套风景区的开发,后患无穷。
甘伟林专家说,每逢看到有些地方把风景区交给一些乡镇企业来规划时,就感到十分痛心。按照暂行条例,国家风景区应该是严格保护、合理开发、统一管理、永续利用的。这些地方政府明显没有按照条例办事。
杭州市建委城建处处长张和平也建议,要完善法制环境。如美国的国家公园有16种分类,但都配有专门的法律。我国的风景区也应分类管理,使其简单化、法制化、可操作化。
专家观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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